广州二手房交易或设最低计税价防报低价漏税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9月02日09:16 我来说两句()
  广州二手房网签系统推广在即,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负责人昨日表示,网签系统主要是监控放盘价和成交价的差异,如果相差太离谱,税务机关将核查,这将遏制报低价漏税情况,但“不能指望系统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从相关渠道独家获悉,地税部门已向上级呼吁,效仿北京等地,制定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防范报低价逃税的情况。

  主要监控放盘价和成交价

  广州原计划从本月起实行全市二手房源网上放盘、网上交易、网上签约,但由于服务器未到位,推行时间押后。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不少市民都是选择报低价减免税费。一套总价150万元的房屋,如按照80万元的价格报价递件,营业税可少交5万多元。由于新系统实现了与财税系统和银行系统的数据共享,报低价偷漏税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

  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负责人表示,新系统将从业主的放盘价开始监控,对比放盘价和成交价的差异,如果相差太离谱,系统就会提交给税务机关核查。“当然,新系统关注的主要是大幅度的变化,比如100万元仅报三四十万元。”

  一般不查按揭贷款额度

  对于按揭购房者,系统会否同时监控其成交价和按揭贷款额度,以此鉴别是否报低价?“系统有这个功能,但是这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必要时才会核查。”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负责人透露。

  网签后按揭合同与买卖合同是否要同时递件?上述负责人表示,此举不会强制执行。他解释说,递件时按揭合同基本都没做好,市民几乎都是先办理递件过户登记,拿到房产证后再去银行办抵押按揭贷款。

  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则表示,尽管没规定要同时递件,但有关部门会要求业主递件时再签订一份协议,承诺如果价格有猫腻,相关差额税费由业主承担。

  低价报税仍有空子可钻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业内人士指出,今后业主很可能出现放盘价低,成交价高的情况,这样一来可以规避交易审查的问题,二来可以通过低价放盘来吸引客户。

  而另外一种避税手段则是基于贷款合同和买卖合同不强制递件,仍然可以通过签“阴阳合同”骗房管部门,即买卖及中介三方合同上的房屋成交价高,而网签合同上的成交价低,来避免税费。

  “不要指望网签一下子解决报低价避税的问题,网签最重要的出发点是保证交易安全、透明。”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负责人直言。

  制定最低征税标准

  记者了解到,针对二手房交易报低价避税现象,北京市几年前就出台了“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将全市划分为280多个区域,对于区域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均以最低计税价格作为核定征收税款的基数。

  2008年,杭州也开始在二手房交易中实行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最低计税价格征税。

  广州地税局指出,目前二手房交易双方虚假报价现象难以杜绝,而广州至今没有出台相关的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政策,使监管出现真空。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目前地税部门已向上级建议,尽快研究制订存量房最低计税价格标准,统一全市代征税操作规范,使网上办理存量房买卖税款征收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南方日报记者 胡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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