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楼盘分摊面积,须一并颁发不动产证,河源什么时候可以有?

河源房产信息网 2017-12-11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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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7日,《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7日,《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楼盘需将中小学、幼儿园、综合医院、居民健身场所等六大类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所在区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同时纳入业主分摊面积的共有设施要一并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01

分摊面积一并颁发不动产证

      根据《规定》,纳入分摊面积的,一般包括公共门厅、走廊、楼梯间、供(变)电设备间、供水设备(水箱间、水泵房)等基础设施以及为整幢楼房服务的消防控制室、智能控制室和管理用房等公共用房。不纳入分摊面积的,则包括建筑物内的架空层、没有使用功能的建筑空间、建筑区划内为多幢楼房服务的消防控制室、智能控制室和管理用房等公共用房、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场地等。

      需注意的是,纳入分摊面积的,要与业主专有部分一并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纳入的则不颁发。

      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首次登记时,开发企业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分期确权项目则只登记当次核准登记范围内的小区共有物权信息,并附注记载该信息仅为当前登记情况,完整信息应以小区整体登记后记载情况为准。

02

幼儿园至高中场地须无偿移交

      与此前的《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相比,《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移交的配套设施种类与具体项目,且将原本一些由建设单位进行使用和组织经营管理的项目设施划入了无偿移交范围中。

      其中,无偿移交的设施共有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园,行政管理,服务,市政公用六大类。值得关注的是,教育类比此前规定得更详细,包括高中、初中、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幼儿园。而医疗卫生类新添了综合医院项目;文化、体育、公园类则增加了群众性体育运动场地(如运动场、居民运动馆、体育活动中心等)、社区公园、居民健身场所、小区游园等;服务类新增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

      变电站、邮政所,则属于成本价移交设施。对于已建成的移交的配套设施涉及违法建设,已被城管执法机关立案调查但尚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情形的,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此外,《规定》明确,农贸(肉菜)市场、百货超市、中西药店、银行、电信营业所、书报亭、影视厅、美容、综合修理等属于开发企业所有的设施,并给其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来源:腾讯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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