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立法明确:满足条件的存量建筑物可改变用途

搜狐焦点广州资讯 2025-10-17 09: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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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7月22日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10月11日通过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条例》…

《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7月22日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10月11日通过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条例》指出,支持存量建筑功能转化,明确在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前提下,可以因社会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区域功能调整需要改变建筑物用途。

为加强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广州率先在国土空间地方性法规中确立土地储备与土地整备双机制,推动实现成片连片开发,结合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形成法治合力,推动城市更新改造,适应存量时代新要求。

“土地储备”与“土地整备”是相辅相成、各有侧重的“组合拳”。简单来说,“土地储备”更侧重于通过规范化的征收、收购、回收来储存和管理土地,确保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和计划供应;而“土地整备”则专注于对特定片区零散、低效的用地进行置换、整合,解决历史遗留的产权和空间碎片化难题,为后续开发扫清障碍。

在实际操作中,它们通过“前端整合、后端储备”的模式打好“配合战”:土地整备作为先锋,负责在复杂区域啃“硬骨头”,通过空间重塑和利益平衡将零散地块整理成可供开发的“熟地”;土地储备则紧随其后,将这些已成规模、权属清晰的土地纳入储备库,进行前期开发和有序供应。

两者协同共同为广州市重点功能区建设、城市更新以及国土空间格局的优化提供了一条从“盘活存量”到“高效供给”的全链条路径,为广州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空间基础。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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