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流溪御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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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宣布,今年棚户区改造将实施“以购代建”模式,收储一定数量的中小套商品房作为城镇保障性住房,满足棚户区居民多元化的安置需求。 实际上,从去年开始,福建、四川、安徽、江苏、辽宁、内蒙古和贵州等省市,已在试点回购商品房充当保障房。 早在今年1月20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提出,房地产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再盖新楼进行整体安置已没必要,由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符合保障性住房标准和条件的商品房,也成为近年来拓宽保障房房源的一种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回购商品房的价格普遍低于市场价格,这就使得回购的难度有所增加。比如,福州市由各区政府指定一家国有企业作为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的购买主体,协商确定的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评估价格15%以上。南宁市的广西-东盟开发区也规定,由政府搭建平台,以低于市场价20%以上的价格进行回购,消化开发商建设的商品住房,统一安置棚户区居民。 但是,开发商会甘愿承担这高达20%的差价损失么?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而解决的办法就只有对准目前市面上的低价房库存。这类房产成本价格不高,在政府或社会资金回购或补贴下,最能接近保障房价格。也就是说,这一种类似“救市”的政策一旦落地,低价刚需房将一去不复返。刚需客如果要出手,就要趁这段时间了,否则到时既买不起改善房,又没有条件申请保障房,那就只能默默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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