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排名前列市本级共有产权房榕悦花园,被质疑选房后停车费涨价

搜狐焦点广州资讯 2021-08-09 14: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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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排名前列市本级共有产权房榕悦花园,被质疑选房后停车费涨价

7月25日,广州市排名前列公开发售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榕悦花园成功售罄。然而,市民王强(化名)向南都“记者帮”反映,在选房期间的一周左右,停车月保费上涨了200元——物业7月14日公示的月保费为300元/月,7月21日公示的月保费为500元/月。“部分申购人已经选好房,甚至签完购房合同。为什么不在选房前公示涨价,而是在选房过程中公示?”王强质疑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选房前公示,即使弃房也不会影响日后申购共有产权房,而在选房过程中公示,弃房会导致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申购人:提价应公示于选房前

榕悦花园的政府产权份额由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代持管理。7月14日,该公司旗下企业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榕悦花园”微信号贴出停车收费标准,其中月保费300元。王强出示相关截图称,榕悦花园此前有几栋公租房,旧物业滨海物业管理地下停车场时定的月保费为300元,“我以为继续沿用旧的停车收费标准。”

7月21日,物业通过微信号发布新的停车收费标准:7月30日前月保费为300元,7月31日后月保费为500元(其中本小区业主停车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享受400元/月的价格优惠)。

王强称,在选房和签合同期间,物业突然涨停车费让人猝不及防。他出示市住保办发的短信表示,属于市本级批次选房的他,如放弃本次申购,购房资格即时丧失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王强表示,单纯因月保费涨价而弃房的人或许不多,但“这也是选房前的综合考虑因素之一”。他认为,停车费进行合理提价应公示于选房前,不应当在选房过程中。

小区物业公示停车收费标准和备案证明。(报料人供图)

记者调查:周边小区月保350-600元

今年2月4日,广州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其中对于待售住宅,“建设单位和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停车收费制定依据、成本情况、停车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后的调价方式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主动公布、作出承诺。”对于已售住宅,“需制定或提高住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住宅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住宅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协商”。

南都记者获悉,榕悦花园无论是作为待售住宅还是已售住宅,都未按照相关停车收费议价规定执行,如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停车收费的相关事宜,或和业主进行协商。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榕悦花园周边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月保收费普遍在350-600元不等,如建鑫苑是350-400元,凯信东方华庭400元,东城雅苑400元,宏康东筑路面停车200元,地下停车库500元,佳兆业城市广场500元,佳兆业未来城600元等。

产权方:收费标准不高于周边价格

对此,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回应,本次小区地下车库月保收费标准为500元,系首次定价,并非价格调整。该收费标准不高于周边市场价格,小区路面停车收费为300元,住户可自行选择停车位置。

该公司称,公司下属单位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步按照程序启动车库定价工作。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算,以及对周边项目地下车库费用标准进行实地调研,拟定榕悦花园地下车库月保收费标准为500元(2023年9月前给予优惠价400元),并已进行经营备案,随后在销售中心、小区公告栏等公共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月。如住户和申购人对停车收费定价有异议的,可向城壹物业公司反映,公司将及时做好沟通。

榕悦花园项目规划批复时间为2010年,于2016年竣工。而《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印发实施。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车库使用率,并结合地面停车管理,为住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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