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材料的通知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2017-11-09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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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职工提取、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积金提取要件材料予以简化,具体事项如下。

各缴存职工:

为方便职工提取、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积金提取要件材料予以简化,具体事项如下:

一、职工以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提取时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二次及以上提取仍按现行规定操作,即可依条件通过个人办事大厅、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网上提取申请,或仅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至前台办理。        

二、职工以租房自住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和二次及以上提取均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三、职工办理提取信息变更时,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以上规定自2017年11月13日起实施,简化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要件材料请详见我中心网站《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8日

该规定自11月13日起实施,简化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要件材料可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gzgjj.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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