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获准试点集体用地建租赁房 每年建设租赁住房100万平方米

亚泰生态网 2018-02-04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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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意见,原则同意广州等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广州的实施方案,至2020年,广州计划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每年批准建筑面积按100万平方米控制。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意见,原则同意广州等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广州的实施方案,至2020年,广州计划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每年批准建筑面积按100万平方米控制。同时,为保护承租人的稳定居住权,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

该意见强调,要严格落实试点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要将项目选址、开工建设、运营等各环节监管落到实处。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好村镇集体组织、农民、企业和承租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租金监测监管机制,租赁项目要合理确定租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租金变动约束机制,支持长期租赁;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建设,依法依规提供金融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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